家長認為成人配一副眼鏡戴很多年都不需要更換,兒童眼鏡多戴兩年應該也沒有關系。可是為什么醫生一直提示要復查呢?
眼球是身體器官之一。嬰兒出生后,隨身體的發育,眼球也處于繼續發育中,主要的變化是眼軸變長,眼球長大。眼球的發育一般要到成年期身體發育結束后才會基本穩定(病理性近視除外)。由于眼球解剖上的變化,必然帶來屈光的變化,也就是遠視屈光度隨眼軸變長逐漸下降,而近視屈光度隨眼軸變長逐漸增加。
年齡越小的兒童,單位時間內的屈光度變化程度會越大。
●學齡前期兒童遠視年下降量比較高●低年級的學齡期兒童發生近視后,近視年增長量也會較高年級發生近視的兒童大。
由于兒童的眼發育和屈光度處于動態變化中,故而應該定期檢查明確屈光度數變化的程度,并給予更換與之屈光度相匹配的眼鏡。
戴鏡的兒童不按時復查并適時換鏡有如下危害:
出現遠視足矯或過矯:
對于眼正位的遠視兒童,配鏡的處方的原則是在驗光度數的基礎上,適當減去一定遠視度數(欠矯)配鏡;這是為了讓孩子的眼睛在注視目標時能行使正常的調節功能,并保持正常的集合狀態。
但如果長期不復查,沒有隨眼睛屈光度下降及時更換鏡片度數,則可能發生所戴的眼鏡鏡片足矯或過矯,使眼的調節功能失用,出現調節力下降,甚至調節麻痹,并繼發集合功能不足,由此可能使原本眼位正常的孩子繼發外斜視,并且會降低弱視治療的效果,同時還會減慢孩子遠視度數自然下降的進程。
發生近視欠矯:
近視度數隨眼軸增長逐年增加,長期不復查驗光及換鏡的結果,就是戴著矯正不足的近視眼鏡,遠距離視物模糊,近距離用眼使用的調節量明顯下降,由此導致調節功能不足,患者容易有視覺疲勞,并促進近視度數增加。長期調節功能減退,也同樣會面臨發生外隱斜甚至間歇性外斜視的可能。
影響斜視、弱視的治療效果:
遠視合并內斜視,戴鏡按驗光結果完全矯正(足矯正)之后,眼鏡能否有矯正內斜視的效果,需要經過3~6個月的觀察。部分孩子戴鏡后內斜視得到完全矯正,此為屈光調節性內斜視,后續不需要再行手術治療,但需要適時更換眼鏡,如果長期不復查,遠視過矯可能引起斜視的變化。另一些患者通過戴鏡內斜視僅能改善或完全無效,后期是需要手術治療的,但隨屈光度變化,眼鏡度數也是需要改變的。
對于斜視、遠視、散光或屈光參差引起的弱視,保證治療效果的要素是進行準確的屈光矯正,而眼鏡度數不是一成不變,而是隨著屈光度的變化而變的。在復查過程中除了適時調整眼鏡度數外,還需要調整弱視治療方案,比如醫生會叮囑單眼弱視患者遮蓋健眼,并且根據治療反應對遮蓋的時間和頻率做調整,規劃視覺訓練方案等等。
單眼弱視患者遮蓋健眼視覺訓練如果兒童戴上眼鏡后就不再露面,不僅做不到適時換鏡,而且治療方案的實施與調整得不到保障,弱視治療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拖很長時間再復診時,可能已經錯過了弱視治療的較佳時機了。
鏡片老化磨損影響視力:
現今使用的框架眼鏡光學鏡片都是樹脂鏡片,較傳統的玻璃鏡片輕,且不易破碎,戴鏡的舒適度和安全性都明顯提高。但樹脂鏡片硬度不夠,靠鏡片表面的加硬膜層增加硬度,但如果長期不更換鏡片,表面鍍膜層脫落后鏡片將會嚴重磨損,“毛玻璃”樣的鏡片會降低鏡片透明度,明顯影響視力。同時老化的樹脂鏡片會變黃,一定程度上影響視物清晰度。
瞳距改變出現三棱鏡效應:
兒童處于生長發育期,其雙眼視軸發育隨年齡增長呈現分開的趨勢,因而雙眼瞳孔距離也是隨年齡增長逐漸變大的,當雙眼瞳距增大在2mm以上時,即使眼鏡度數沒有發生改變,也應該重配鏡。因為當雙側的鏡片中心距離與瞳孔距離明顯不吻合時,戴鏡后會產生三棱鏡效應,出現眼漲、頭痛等視覺疲勞癥狀,這種情況在眼鏡度數較高時尤其明顯。
長期不復查換鏡,孩子的雙眼瞳孔距離已經增加,仍然戴著與其瞳距不吻合的眼鏡,必然會增加用眼負擔,導致視覺質量下降,有時還會誘發斜視。
鏡框變形或過小影響視覺質量及戴鏡舒適性通過上面的分析,家長們應該已經明白兒童戴鏡后定期復查并適時更換眼鏡的重要性了。所以為了你孩子的眼健康,千萬別再找“疫情期間不方便到醫院復查”之類的借口。那么,多長時間復查一次合適呢?
患有斜視和弱視的兒童,一般應該每3個月復查一次。
遠視和散光為主的屈光不正兒童,6歲以前的孩子每半年驗光一次,6歲以后的孩子根據情況可以在每7月-12個月間驗光1次,不應超過12個月。
單純近視的孩子可以每半年復查一次,但如果為高度近視的高危對象(比如有明確的高度近視家族史者),或視力下降較快,則應每3個月復查1次。一般每年驗光1次,但如果戴鏡視力下降,則半年就需要再次驗光。
因不同的患者病情可能存在個體差異,具體復查時間還需按醫生的具體要求執行。